女主播户外涉黄直播当场被抓,涉嫌什么罪?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0 13:30) 点击:44 |
近日,赣州龙南公安快速查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9月1日,东江派出所在工作中知悉,有人在东江某街道进行户外涉黄直播。获此线索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确实发现一女子正在进行直播,便对其进行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审讯。通过讯问得知,廖某起初在某平台进行日常直播,但是收入并不乐观。某日有一位网友添加了其微信好友,告诉她进行色情直播可以赚很多钱。廖某听后便心动了,根据该网友提供的链接下载了某色情直播软件,刚开始直播时廖某还算正常,但是没人观看,后廖某便慢慢转战开始做色情直播,并在自己的粉丝群里发布涉黄视频,共计非法获利8000余元。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廖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廖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廖某涉嫌的罪名应该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而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根据2010年“两高”的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点击量超过5000次,或者非法获利5000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同时构成上述标准二分之一的,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着互联网文娱产业的快速发展,观看直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生活休闲方式。网络直播这一新兴行业以其门槛低、收入高让众多年轻人趋之若鹜,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直播间也不是藏污纳垢之所,任何罔顾道德底线、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被惩处。同时也提醒网络直播观众,对发现平台涉嫌低俗色情表演或传播淫秽物品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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