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判无效后,损失由谁承担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0 13:24) 点击:50 |
关于合同最重要的就是合同的效力,大家谈生意、做买卖签订合同时都希望自己所签合同合法有效,只有有效的合同才完全受法律保护。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合同被判无效后,损失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合同无效后法律后果主要有:一是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是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三是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补充: 返还原物请求权,指物权人对于无权占有标的物之人的请求返还该物的权利。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可以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请求法院责令非法占有人返还原物。适用返还原物保护方法的前提是原物仍然存在,如果原物已经灭失,则物权人只能请求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情况下的返还财产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合同无效情况下的财产返还请求权,其性质是物权性质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而非债权性质的不当得利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作为物权的一种权能,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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