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人向女儿讨回赡养费9万元,如何维权?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0 13:11) 点击:17 |
楚某身患疾病,其生育的一儿一女均已成家,但其女儿没有对其履行赡养义务。2023年4月底,楚某来到某县法律援助中心诉说自己的遭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向楚某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有关程序。后楚某向某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后,当日就作出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律师为楚某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楚某自2010年至今身患疾病,饱受疾病折磨,早已丧失劳动能力,且因长年治疗自己及妻子的疾病,欠了不少外债。在其最无助的时候,是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她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法院依法判决楚某女儿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楚某赡养费9万元、医疗费2983.28元。国家通过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或减免的法律服务,尽可能地克服他们在各种法律活动中的劣势,平等地享受各种法律赋予的权利,理直气壮地对抗各种侵害,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子女无故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 1、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于子女不赡养问题,可以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社区协助监督。 2、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能构成遗弃罪。 对于成年的子女对父母是负有赡养义务的,但这也要求成年之后的子女具有赡养的能力,否则的话也是可以见面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一般如果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话,情节恶劣的,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这个时候除了要履行赡养义务外,同时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犯遗弃罪的,一般是处管制、拘役或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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