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司法鉴定意见书被拘!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5 13:50) 点击:24 |
李某是一位单身父亲,为了给女儿落户,他和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但鉴定结果显示女儿不是李某亲生的。因为小孩不是亲生的,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咨询了身边朋友后,李某轻信了朋友的馊主意,擅自变造《司法鉴定意见书》,但在办理落户过程中被民警查个正着,换来了拘留所“五日游”。 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除此之外,伪造文件,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总之,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属于违法行为,对于个人收养、领养小孩办理落户的,公民应当及时到民政部门、公证处,办理相关收养、领养手续,切莫耍小“聪明”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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