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是否可因未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而拒绝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5 13:46) 点击:11 |
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市场主体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网友咨询: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是否可因未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而拒绝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律师解答: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工商变更包括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法人、监事变更,公司地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变更,公司股权变更等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律师补充: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并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及具体变更事项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变更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需要对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决定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决议决定; (二)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者补充的合伙协议;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提交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变更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