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09:08) 点击:28 |
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为承包经营某一财产,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是合同成立的证据,使之在法律上得到相应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网友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律师解答: 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为了更好地履行合同,避免发生争议,该法也明确规定了合同应当必备的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发包方和承包方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约定其他合同条款。一旦合同双方签订成立承包合同,合同即生效,承包方依法取得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律师解析: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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