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对方不给合同文件怎么办?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08:49) 点击:15 |
一般签了合同会在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条件是缔约主体为两人及以上、合同有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等。 网友咨询: 签了合同对方不给合同文件怎么办? 律师解答: 签了合同对方不给合同的,可以向另一方索要,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对方不及时给合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是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给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要,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律师解析: 一般签了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的,便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具体来分析: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以下四种情形: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民法典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需要批准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 【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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