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08:37) 点击:13 |
在有些经济诈骗案件中,诈骗的一方还会实际提供担保人。当然,有的担保人是与诈骗的人进行了串通的,但有的却是无辜的。那么,在诈骗案中担保人是否有责任呢? 网友咨询: 合同诈骗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债务人进行合同诈骗的,担保人需要根据担保范围来认定责任,如果在犯罪嫌疑人犯合同诈骗罪的过程中,担保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担保人不构成犯罪。但是担保人仍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的话,担保人只需要在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的情况下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的责任是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合同,应当理解为不包括单纯的借款合同,因为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诈骗相当于直接通过诈骗的手段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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